南京医科大学自编讲义管理办法

发稿时间:2014-11-13浏览次数:738

 

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及管理,切实做好自编讲义的管理和选用工作,不断提高教材质量。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自编讲义的范围

1、自编讲义指我校教师为满足课程教学需要,独立编写并经审核批准、供在校本科学生使用的校内非正式出版物。

2、自编讲义控制在以下几种范围内使用:

1)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,确无相关教材和参考书的课程所需;

2)与现有教材配套使用的习题集、实践教学辅助讲义等;

3)学校教学委员会准备推荐出版的教材。

二、自编讲义的管理

1、自编讲义的编审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,并填写《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表),在学期教材征订前报送教务处。

2、自编讲义经校教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在本校使用。

3、教师自编讲义不计稿酬和工作量,仅供学校内部使用。

4、自编讲义(包括影印教材)的印制由教务处统一负责,根据成本向学生收费。印量原则上供相关专业2-3届学生使用。

5、自编讲义的出版,原则上经2年以上(含2年)使用,使用效果好,经教材委员会评审通过后,择优分批支持其出版。

6、加强教学资源库建设,提倡自编讲义电子化,逐步减少自编讲义印制量,鼓励学生在线阅读和师生在线答疑,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。

三、本暂行办法自2014年开始试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