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重点教材遴选暨省级重点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18-10-18浏览次数:849

各学院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高函〔201836号)文件精神,2018年将继续开展校、省两级重点教材遴选及推荐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立项范围

1.修订教材:出版时间为201211日之后(由出版社正式出版,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),经过教学实践检验,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。教材有修订计划,能在20201031日前实现再版。

2.新编教材: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成果,内容创新、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;教学急需、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;新兴学科、边缘学科、交叉学科的教材;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;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;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;开发双语教学(全英文授课)的教材。能在20191031日前实现出版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)各学院申报无限额,校级重点教材遴选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。

2)省级重点教材申报,我校限额4部。除限额外,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每个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;各高校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。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途径每高校限报1部参评。即我校2018年省级重点教材推荐不超过10部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(一)修订教材

1、《“十三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修订)申报汇总表》(学院填写)11份。

2、《“十三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修订)申报表》11份。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,无须另作附件。
3.修订计划书(包括修订原因、完整的修订方案等),11份。
4.教材样书(如有教辅资料、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)1套。
 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。(待推荐省级项目确定后再按省级要求准备材料)

(二)新编教材

1、《“十三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新编)申报汇总表》(学院填写)11份。
   2、《“十三五”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(新编)申报表》11份。
   3、工作方案(包括编写队伍、编辑力量、经费保障、出版、发行、服务及培训等内容)11份;
   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,11份。
 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。(待推荐省级项目确定后再按省级要求准备材料)

五、工作程序

1、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:请有申报意向的学院于2018102212前将电子及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。

2、校级评审时间:教务处组织专家于1023日前完成校级评审,确定推荐省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

3、省教材研究会推荐时间:根据校级评审结果,1024日前推荐1部教材参加省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评审,入围者由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推荐申报省重点教材。

4、省级推荐截止时间:根据校级评审结果,通知相关主编按要求准备材料,学校于11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省教育厅。

六、其它

申报工作有关文件、表格可从教材科网站下载,http://jck.njmu.edu.cn/。联系人:于鹏丽;联系电话:86869176;邮箱:jcke@njmu.edu.cn

附件1-4:苏教高函〔2018〕36号-附件.doc

附件5.我校2012年以来主编出版教材一览.xls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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