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和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23-07-17浏览次数:1059

各学院、部门、直属单位、附属医院:

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实施方案》(南医大教〔2020〕32 号)(附件1)文件精神,学校将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和立项建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范围、立项数量、重点支持课程

(一)立项范围: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在申报立项建设范围(含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、国际教育课程、继续教育课程),已获国家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或认定的课程,不在立项申报范围。

(二)立项数量:2023年立项建设校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左右

 (三)重点支持课程

    1.基础学科系列“101计划”核心课程

 2.医工、医理、医文交叉融合的新医科课程

 3.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信息技术课程

 4.思政、外语、体育课程

 5.校企合作建设的产教融合课程

二、申报程序

1.各学院(部)根据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目标及重点,对现有课程进行评估,组织拟申报课程填写 《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》(附件 2)、《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 3),7月30日前报送纸质及电子材料至教务处教材科。

三、遴选建设

1.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评估指标(附件4)进行择优遴选,经专家评议、评委会审议、网上公示,学校审定后确定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名单。

2.立项课程应在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,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教务处教材科

地址: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A123

工作联系人:王建伟

邮箱:jcke@njmu.edu.cn联系电话:025-86869176

请各学院(部)按照有关要求,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建设工作,并为第三批国家级、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做好准备,如有问题请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

附件1: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实施方案.pdf 

附件2: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.docx

附件3:南京医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.docx

附件4:南京医科大学一流课程建设标准.pdf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7月17日